瓦楞紙板粘合劑的強度_要取決于粘度、PH值、糊化溫度等指標的大小,粘合強度存在單位上的錯誤及標準與測試方法不一致等現象。在gb/t 6544—1999《瓦楞紙板》中規定“瓦楞紙板的粘合強度應不低于588n/m”,粘合強度單位發生錯誤,應該為n/m·楞。所以客戶在購買的時候記得所用指數說明書。
在國家標準gb 6544—86《瓦楞紙板》中僅對耐破強度、邊壓強度、含水率及戳穿強度有規定,而對粘合強度沒有要求。粘合強度_早出現在gb5034—85《出口產品包裝用瓦楞紙板》中,規定要求粘合強度不低于6kzf/楞·10cm,并且在sn/t0262—93《出口商品運輸包裝瓦楞紙箱檢驗規程》中套用,將單位換算為n/m·楞,標準規定粘合強度不低于588n/m·楞。其標準中的6kgf/cm·楞標注錯誤,應為6kgf/楞·10cm。
從國家規定的粘合強度測定法來看,粘合強度測試方法是統一的,而換算計算方法不同,如gb 6548—86《瓦楞紙板粘合強度的測定法》與新標準c.b/t 6548—1998《瓦楞紙板粘合強度的測定法》中規定的粘合強度計算方法不同。在gb/t 6544—1999《瓦楞紙板》中規定“瓦楞紙板的粘合強度應不低于588n/m”,粘合強度單位發生錯誤,應該為n/m·楞。
新標準gb/t 6548—1998《瓦楞紙板粘合強度的測定法》規定粘合強度計算方法,可簡稱為“面積”計算法,粘合強度單位為n/m,不等同于在gb/t6544—1999《瓦楞紙板》中規定的“瓦楞紙板的粘合強度應不低于588n/m”。所以說目前尚無與新標準gb/t 6548—1998相對應的新粘合強度合格值規定。由于沒有與新標準對應的粘合強度合格判定值,僅有新的粘合強度測定辦法,那么,新標準的計算結果只能在相同楞型紙板下比較其值的大小,失去作為判定依據的作用。
有些實驗室雖然注明按gb/t 6548—1998新標準測試并計算結果,但報告單上卻無法列上該項標準值,也無法判定該批瓦楞紙板粘合強度是否合格。因此,目前在瓦楞紙板粘合強度計算上,可以說是處于名有標準實無可依的情況。
匯科苑紙箱包裝機械有限公司在制作粘合劑時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工藝要求生產,并考慮到各種環境影響的因素,以保證紙板粘合質量。
印刷面積和紙箱抗壓的關系: